愚智談 WiStupiDialogue
文化茶寮系列
Culture Jabber Tea House
2.51 本土文化 08
Local Culture 08
單極思維下的多元文化觀
明唐寅西園雅集
嘉賓: 雅可樂 & 無極
16/04/2016
免責條款 DISCLAIMER
16/4/2016
愚:前輩和兩位師兄大大,剛考完的通識卷,又考政治題了,而且是必答呢,題目在這類,大家有什麽看法嗎?
無:你説來聽聽!
愚;文憑試通識科分兩份試卷,卷一共3條必答題。今年引用國際政經雜誌《經 濟學人》(Economist)2014年的全球民主指數、「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的《全球競爭力報告》、特首選委會和立法會組成資料,問考生本港民主與全球競爭力表現,及是否同意及解釋「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組成 更具代表性,會提升香港的全球競爭力」。
無:政治涉及價值判斷,如果不走極端,以我理解,其實讚成或反對都可以,沒有所謂標準答案(model answer),不似科學的問題,對或錯是明確的。我們學數理的,初時看那些非數理專科的同學朋友們總愛無休止地辯論,覺得很毋聊。
雅:根據西方的知識體系,因為科學是處理自然界的客觀事實和規律,不是真 (true)便是假(false),有(存在to be ) 和無(不存在 not to be)很清晰。而道德倫理,處理的是價值觀念問題,應(should be )和不應( should not be) 難以確定,沒有一個全民接受而無爭議的答案的。根據公開資料,評分標準不問立場,但不接受騎牆,讚成或反對也可,只要言之成理便能得分。
智:説易行難,尤其是政治,足以令聰明人也胡塗起來,閲卷員理應不受本身立場干擾而給予評分,這個要求對一位普通的教師來説有點高,特别是這幾代較 年青的教師,和同輩相比,算是平均教育水平較高但不是最特出的一群,大都土生土長,背景其實非常相似,一直以來,只能沉浸在單一意識形態的社會中,貌似多 元而實際單一,沒有經歷過前人或别人身處的另類情境,包括他們認爲好與壞的;也未曾受過戰爭和大動亂的洗禮,和大部份港人一樣,因緣際會,風光過一時,而 行業先天的封閉性令他們生活圈子狹窄,職業的服務對像是更稚嫩的學生,較容易自滿自負;自覺是追求開放自由,但行為上常以為真理在手,己之所欲,便強施於 人,暫時的一致是因為同樣沒有權力在手,只要有點權力,部份人便會不自覺地露出另一副面孔,比他們批評的對像更專橫,這是教育界人士的通病,一些朋友在參 與公職時便常有這類不愉快的經驗,所以要一般是教師兼任的閲卷員持平中肯應該不容易。我沒有看過統計數據,但在六萬多人應試的考試中,只要相差十分八分, 評級差别可能已相當可觀;在這種情況下,有經驗的老師或聰穎的學生,當會知道如何趨吉避凶,就是避免提供和主流意見相違背的答案;正如經濟學家凱恩斯的選 美理論,以觀眾投票做依據的選美競猜活動,如果選票同時是競猜比賽的答案,那投票都會指向大眾口味的候選佳麗,所以答案是西瓜靠大邊,跟主流思想作答便最 保險,所謂主流當然是本地的主流,這個結果正正和通識課名義上的課程目標相違。
愚:根據權威報告的資料做分析作答,不是很客觀正常嗎?
智:我先不説研究機構的中立可信性,試題中所列的兩個報告,我每年也有閲讀,即使用他們西方人的觀點,也只有20個國家的政制屬於他們定義的民主, 2015年的美國也只叼陪末席;全世界195個國家,再加一些半達標的,他們佔的是少數,由他們説自己代表文明先進,也要作一點保留的,何況是競爭力,最 好還是看具體事實才好判斷;至於競爭力的評級部份,根據準則評出的來的得分和實際表現有落差,因為經濟競爭力只須看綜合表現便是,最簡單是個人本地產值增 長率(per capita GDP growth rate),有如評核賽跑的分段表現,什麽姿勢氣勢位置都是沒有大意義的,相對速度便是指標,落後的只要能拉近和前面的差距,便代表更佳的競爭力。現時的 計算準則,難免令人懷疑是為某些國家度身訂造的,饒是這樣,亞洲區的競爭力還是靠得很前,星加坡的個人產值早已超英美趕瑞士,如果換算成購買力平價的幤值 計算,西方的頹勢更加明顯。如果認為光有競爭力而沒有幸福感覺,可以做個幸福指數量度,那是另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沒有歷史,政治、社會和經濟學的基本 訓練,用這些片面零散的資料來做考題,只會迫使學生背誦答案,生呑老師或補習天王的懶人包,加固了學生的單元文化思維,那能提升獨立思考能力和多元文化的 包容心態。再者,兩個機構都是西方人主導的組織,無論主觀上如何中立不偏不倚,本身先天性的文化背景和信仰都令他們先有成見,所謂成見,就是一套固定的觀 念,本質上是相對地封閉的,也可直叫偏見;是了,你們對它們有認識嗎?
愚:還是由前輩解説好了。
智:維基百科對《經濟學人》的介紹是這樣的:
《經濟學人》的報道體裁多為倡導新聞,文章一般沒有署名,而且往往帶有鮮明的立場,社論立場根植於自由貿易和全球化,支持經濟自由主義,在社會議題則偏向左翼的社會自由主義,如支持承認同性婚姻等。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的前身是「歐洲管理論壇」(European Management Forum),1987年改成現今名字,致力促進全球貿易,改善經濟,以市場力量來提高窮人的生活質素,推動「創造性的資本主義」,主要活動是達沃斯論 壇,提供一個中立的平台讓政治領袖解決他們的分歧。
所以兩個組織都有自已的立場和信念,共同點是信奉自由經濟主義,和西方的古典及新古典經濟學派一脈相承,但社會政治上,經濟學人屬於西方觀念的左翼 一派,較親近中產和民眾,而世界經濟論壇則較為親近政商界的才俊精英領袖,在西方觀念中,一般歸為保守一派,但他們強調以平民福祉為最終目標,令他們和傳 統的保守主義有别,或許可歸類為慈善資本主義(benevolent capitalism)吧。所以,任何權威報告仍不能避免帶有立場或價值取向,在科學探索中,是求同除異,追求唯一真理;在社會事務中,卻是求同存異,容 許不同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模式並存,同一事實,因為取態不同,便有不同判斷。近年來,屬於較左翼的環保份子和社運人士便對這兩個機構在推動全球化經濟的言論 越來越不滿;擬卷人又是否能接受考生質疑兩份報告的可靠性呢?但事實上,通識課程的部份內容確是將極具爭議的議題説成不容爭議的真理,顯示出編纂者早有成 見,只代表一群立場鮮明人士的觀點,而且將成見輕率地轉換成所謂普世公認的價值;植入課程之內。循這種單極思維的方式來教導年青人多元文化,根本是椽木求 魚。
愚:咦,前輩有具體的例子嗎?
智:課程中關於政制的論述,內容充滿福山的影子,看得出他們已默認了西方文化是人類的終極文化,還將西方的決策和人才選擇制度簡化成凡事付諸大多數 即屬正確(resorting to majority rule for the right decision)的粗淺概念,也是漠視事實。而法治概念更是敢人所不敢,首先將法治在社會倫理系統的層次拔高為宗教式的最終信念(ultimate faith),僭稱為核心價值或精神(core value),本末倒置,連基本的哲學概念架構也弄錯;2014年的試題便正式以法治及言論自由為本港的核心價值,可說是事實證據。第二是將法治的發展簡 約成四個階段的進化過程,依次是1. 無法可依,2. 有法可依,3. 有法必依和最終的4. 以法達義,證諸歷史和現實社會,悖例隨處可見,卻得到教育部門背書。
愚:第一點我記得和前輩討論過,因為道德價值是最基本的理性基礎,是法律的最終依據,所以法治雖然重要,但不能稱為核心價值;不過,一個名詞吧了,有必要這麽計較嗎?
無:師弟,話不能這樣説,在電腦的硬件和操作系統都有內核和外壳的名稱,不能胡亂稱呼,否則四核心的處理器為什麽不當一個整體叫單核心處理器,你真以為是噱頭嗎?哲學是更高層次的思維,更沒有理由馬虎。
雅:法律是刑名之學,講求字斟句酌,解説法治的為物又怎能推説不知用詞精準的重要呢!
智:對了,政和法是連體雙生嬰,説這些話的人,那有不知的道理。西方人的精神生活,是宗教道德為本,法律作輔,宗教的信仰如四樞德和信望愛才是核心 價值;在西方國家的法律中,處處都能輕易找到宗教信仰的依據,由於宗教戰爭為害太大,近代的西方國家已將法律的宗教色彩降低,例如容許無宗教人士發誓時以 個人道德良知取代宗教信仰。普通法説法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但合法不就等如合情合理或應該,人在社會的行為,還要依據個人和社會的道德標準來規範,犯罪 率越低的西方國家,民眾日常生活奉行榮譽系統(honour system)的時間便多於法治(rule of law),法治備而不用,街上難覓警察,才不會把法律分秒掛在口邊,相當於中國歷史盛世所形容適的「日不關門,夜不閉户」。有人把法治(rule of law) 和依法而治(rule by law)説得好像涇渭分明,實際上中間並無清晰界線,維基百科和很多法學專家也是持此看法,無論法治還是依法而治,均依賴一個有權力及以武力支持的政府機 器來強制執行 (law must be executed by means of coercion by governmental machine),甚至和人治(rule of man/rule of elites)也難分,因為世上已不大可能有獨夫式的寡頭統治,人治也只是集體管治,解讀法律仍離不開人,不管經過什麽程序,關鍵是是闡釋者的構成及人本 身的意識;司法人員的聘任,正是採用從上而下的專業選拔(top down selection)模式而非從下而上的選舉(bottom up election)方式;實際操作,還涉及訴訟成本,貧富間已經不在同一高度對碰;將法治過度神化不過是一種貶抑非西方文化的手段。西諺説:”To err is human”,人必犯錯,以部份法律精英強制執行的法治,也是難免犯錯的,以錯誤的理念作為指導思想,更擾亂了法改的進行。既然那麽多人愛説核心精神,依 華夏文化的核心精神,你們能説法治演進的最終目的是什麽嗎?
無:依前輩所説,應該不是什麽以法達義了。
雅:西方法治仍繞不過強制和不平等,這樣說來,本質上和法家的思想是相差不遠,只是作了技術上的修正,看來終極理想社會,應該排除強制和不平等,循儒釋道的思想來推想應該會差不多了。
智:哈哈,雅師兄的想法比較靠譜了,用一個「古龍」一點的説法,法治最終目的是消滅法治本身,到達無法而治的境界,即無須法律依據和權力機關來強制解決矛盾,以人為本而非以法為本,才是人類社會追求的最高層次。當 然,那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理想,但正確的目的才能標示正確方向;將原則目標落實為法改政策,便是要陶冶人心,精簡法例,降低訟費,增加訴訟以外的調解方法, 在不損害公眾利益下放寬法律規管來提升個人自由度(不是放縱無條件的自由),換言之是刑清政簡,無為而治,而不是走向濫訟(law suit abuse)和出現法例澎漲(law Inflation)的畸型現像,將治世當亂世而治便只會越治越亂;即使在今天的現實社會,除了通識 課那群背後推手,誰敢説「有法可依」比「無法可依」代表文明的更高層次?你能舉出有多少「先進」國家會立法規定人民信奉那一個神或宗教嗎?如果真的立這樣 的法,反而催生宗教狂熱份子起而抗法,甚至滋生恐怖主義;很多事物,同樣都不應訂立法例規管才代表更高的精神文明層次,除非有人取巧説法律訂明不規管的也 算是規管的一種,強説是有法可依,可是,按這邏輯,每個人都是特首了,只是不管事吧了。
愚:有點玄,果然很「古龍」,但有點像周處除三害的寓言,當世界的罪惡都被消滅後,這個除惡的力量便是世上最後的罪惡了。對嗎?
無:哈哈,師弟這次答得很有水平。關於無法勝有法的例子,我倒想到了反歧視的問 題,將法例中具有歧視成份的條例廢除,既在法制上取消歧視,也精簡了法例,是應該支持的;但最近那些鼓吹訂立反歧視法例的,便是反其道而行,反過來而在法 制上縱容小眾歧視大眾,限制大眾對不認同事物的言論自由,也做成法例的澎漲,執行上亦困難重重,完全是過猶不及。
愚:那我們中國的法律用什麽宗教道德做核心精神呢,是佛還是道?
智:華夏文化對宗教的重視不似西方,儒家講的是世俗道德(temporal ethics),道家講的是自然規律(natural law),佛家思想嚴格來説也不是西方那類的宗教,因為佛家思想講因緣果報,眾生平等,所以眾生皆能經修鍊加持而成佛,佛是生靈最高境界,也是修鍊成果。 華夏文化,沒有特别供奉一個具有無上意志,獨一無二和先宇宙而存在的神,社會行為的規範,是禮教為本,刑法為輔,國之四維或孔子的六德,和西方的四樞德或 信望愛一樣,是社會的核心價值;古代的皇法亦只是説「則天因地和應時」。例如漢書刑法誌:
「必 通天地之心,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民情,而則天象地。故曰先王立禮,「則天之明,因地之性」也。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曜殺戮也;溫慈惠和,以效天之生 殖長育也。書云「天秩有禮」,「天討有罪」。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因天討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扑。大者 陳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來者上矣。」
所謂「則天因地應時」,更接近近代科學觀念的自然規律,中世紀西方世界的東方熱和中國熱引進了自然律(natural law)的觀念,將精神生活(西方主要是宗教生活)和物質生活分開處理,才有科學的飛躍發展,中國人只是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安坐寶山不識寶吧 了。中國古代法律已如此,所以現代兩岸的法規更不會假託神佛。本質上,除了西方法律仍有宗教色彩,中西法理分别並不如一些人士所説的那樣大,一切法理的基 礎都是倫理道德或俗稱的情理,法治只是道德倫理的子系統(sub-system)。上述兩個植入在中學通識課程中的概念,在西方學者中也難找到類似的説 法。卻在這些年間向本地年青人貫輸,更放進試題中,強迫考生作答,最大問題是政府一方面在傳媒上播放宣傳片推廣多元包容文化,但另一方面,通識課卻是定西方文化於一尊,只提供單一思想, 世上恍應惚就真的只有一種終極文化,莫説湯恩比所説人類歷史的26種文化,連亨庭頓所説的現存六大文化,其中屬於祖宗的華夏文化也未認識清楚,便跟著一些 政棍和偽學者在瞎罵,更不要説持平地認識其餘那四種文化了,依課程內容學習,只能説是通通不識,又如何能多元包容?不同部門似是老頑童在玩左右互搏。
雅:前輩,也許我們真的缺乏能總覽全局的通才AO吧。
智:也不盡然,有心有能力外,還看時勢,現在劣幣驅逐良幣,似未見盡頭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