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術1 – 扶助或清理的抉擇
Busking 1 - Aid or Kill

Artholic
-0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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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菜街(西洋菜街)殺街,也殺了菜街的街頭表演藝術(busking)。奈何菜街確是一個不適宜進行街頭表演的場地,設立步行街的原意沒有達到,卻無 心插柳柳成蔭,由個别個體表演者(busker)的街頭表演開始,漸漸發展成由團隊經營的次文化世界,有點像樹牆,獨木成林的大榕樹偏偏生長在狹隘的空間 中,破壞了環境也限制了自身的成長。世事弄人,每多如此。

社會上有些人大談發展本土文化,對殺街的反應卻出奇地低調克制,对不同表演者也抱着雙重標準,背後理由是什麽?看表演視頻下的回應和爭論應能猜中大概。以下純是事實報導和理性推測,筆者、公司和網主跟提及的人或組織並無關係。

殺街前的狀況

放眼所見,菜街上人氣最旺的應是旺角羅文歌舞團,成員中顧名思義有位旺角羅文先生,最 具人氣的則是出現僅一年多的小龍女(龍婷小姐),她有個洋氣的 英文名Stacy Long,但改個英文名便能高大上的意念顯然是不靠譜的,真正令他們鶴立雞群般在一眾街頭表演者中脱穎而出的,是他們的表演水平和團隊在網上的做勢能力, 除了兩位主力歌手,在網上點擊率高的還有多位。在youtube 、快手、頭條、優酷等平台上鍵入他個的團體或個人名稱便有海量視頻;他們走紅世界華人社會全靠內地旅客拍下視頻,然後在內地多個平台發放分享,遠至歐洲美 加也有粉絲,資訊回流香港,才令本地人忽然發現街頭上有這一伙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竟然在網絡世界中建立了一個數量不少的觀眾群,傳統媒體人也忍不住要來蹭 蹭人氣。另一團隊由號稱音樂老師的彭梓嘉帶領,在內地人氣同樣旺盛,街頭上的粉絲亦不少。他們選歌都偏重七八十年代的國粵語金曲,觀眾也多是上了年紀的人 士。還有一隊Sun L樂隊,偶然會唱英文歌,人力和器材資源都和前兩個團隊相當,也圈了不少的粉絲,同樣是上了年紀的人士居多,唱英文歌時甚至有遊客加入載歌載舞,但對年青 人的吸引力並不大,網上觀眾年齡分佈則難知。至於其餘的經常性表演者,大部份都是單打獨鬥的busker,靠實力而有知名度的有Judas Law和日裔歌手Mr Wally,粉絲較年青。其他則大多難覓知音,我們是不懂也無法欣賞,感覺上是自娛居多,和年齢無關。由於最紅表演團隊的人氣都是由上了年紀的觀眾和內地 網民帶起,他們受到社會活動人士冷待,按邏輯的推想,可能是他們對內地人友善的作風所致,更甚的是被定性為內地文化的入侵,招致敵視。有媒體便用「菜街最 紅大媽這類有標籤性的稱呼來標籤這些歌手,對另一些本地或外籍年青歌手則正面得多,這種政治化的取向在某一年青街頭歌手的評論中更明顯,當被指出曾為一對 立政治人物站台後,負評便尾隨出現。同樣的歌和舞,因不同的表演者或表演者立場問題而親疏有别,不問水平,誰説藝術無彊界。


誰為藝術定高下

表演藝術的水平究竟由群眾、市場、專家、官員還是什麽來決定?這是沒有標準確實答案的問題,古來已有所謂陽春白雪及下里巴人的二分法,陽春白雪是殿 堂音樂,屬雅樂,下里巴人是大眾音樂,屬通俗樂。只是殿堂級的典雅藝術屬於小眾,通俗藝術屬於大眾,生命力更強。西方藝術也有類似分類,早期藝術掌握在僧 侶和貴族手中,稱為fine art 或classical art。中國民間藝術歷史久遠得多,十五國風經孔子編采成書後,比雅頌受歡迎,後期的各式歌樂繪畫都有類似情況,唐詩、宋詞、元明清的曲,都是有群眾基礎 的作品才能留傳下來。西方是顯性的階級社會,藝術家都依附著貴族僧侶而生存,工業革命後,貴族沒落,出現了布爾喬亞及小布爾喬亞的社會階級,藝術才脱離貴 族宗教的束綁,轉而依附新興的資產階級。戰後工農階級壯大成主要消費群,商業廣告和大眾的需求衍生了通俗藝術(pop art),其中偶有一些優秀作品經大師品題及參與創作而成為傳世藝術。

街頭表演藝術面向街上行人,本質上理所當然屬於通俗藝術,判斷成功與否的方法簡單得多-由街頭群眾來決定,從現場的粉絲數量和反應便可見高低,要親 身觀察才能理解。老實説,我們從來沒有耐性站在那裡完整地欣賞一個環節的表演;環境太擠迫和嘈吵,不似外國的街頭表演般具有足夠的空間,觀賞時充滿一份閒 適的感覺,可以消磨一些時間。但這純是我們個人的愛惡,自己也不是演藝的專家,但判斷非藝術歌曲的音準、腔調和台風則還可以,以腳投票不代表是對他們水平 的否定。翻看視頻 ,可知觀眾中有基層人士,他們可能付不起那幾百一千的腰間錢來聽演唱會,更莫説欣賞一些門票動輒上萬元的天王天后級歌手;但也見到有一些付得出的人士樂於 站在那裡欣賞,賞金由二十至一百不等,大額紙弊也經常可見。網上有傳言説部份是受僱觀眾,極少數人更用惡毒粗鄙語言來侮辱醜化有關表演藝人,已超越網絡行 為的道德底線,不談也吧。事不離實,不似街頭上以利誘作行騙的天仙局,跟風打賞明知是單向付出的,頂多是拍張「集郵照和禮貌的握手,「職業觀眾(媒)能製 造的羊群效應作用有限。

觀眾是街頭表演者的鏡子,什麽樣的藝人便會招徠什麽樣的觀眾,自然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群體規則(social norm),在眾目睽睽下,這個因果關係越加明顯,會累積强化,長遠而言,賣色相的和賣藝的會涇渭分明,欠水平的亦乏人問津。前文所説的幾個人氣旺盛的團 隊,他們的觀眾相對一些其他人氣疏落的表演者,大致上都非常文明禮貌守秩序。表演中,既沒有奇裝異服或性感曝露的表演者,也沒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觀眾,對 他們的惡毒批評,如果不是來自區內受噪音滋擾的居民,真不知原因何在。問題是:當年梅艳芳也是由街頭唱上紅館,今天還有沒有可能?

-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