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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lways been among those who believed that the greatest freedom of speech was the greatest safety, because if a man is a fool the best thing to do is to encourage him to advertise the fact by speaking. (我以為讓愚蠢的人自暴其醜, 正是最大之言論自由所以是最安全的主因)

WOODROW WILSON (編輯組譯)


善心行惡話最低工資 3

28/07/2010 - 3/8/2010


桃仙樸  B2Simple

註:  以下內容, 純屬作者一般個人意見,不能視為有法律約束力之專業意見,凡涉及如投資、法律、會計、建築或醫療等受法律規管行業之專業問題,如有疑問請自行向具專業操守 之相關專業顧問或從業員查 詢

免 責條款 DISCLAIMER


- 28/7/2010

冤不對頭  債不問主  邏輯混亂


如果有人來要你的命,你行使自己的自衛權奮起抵抗,但要命的人跟你說:你幹嗎老是反抗,我不是你的敵人,你要嗎趕快消滅我們共同的敵人,要嗎乖乖就這樣死掉算了!驟耳聽來,這是只有強盜才能胡亂瞎扯出來的邏輯,那裡可算得是道理,但偏偏古往今來,說出這類邏輯的大有人在。

當年宋太祖趙匡胤黃袍加身,藉兵變得天下,推己及人,對軍人毫不信任,杯酒釋兵權後,軍事上內重外輕,政事上重文輕武,結果所謂中國一代正統皇朝,管治能 力所及不過前朝疆土之一小部份,所謂精兵,駐京畿太久,並無沙場實戰磨練,驕生慣養,一旦遇內亂外侮掩至,即潰不成軍,軍事敗仗連場,上下交征利,且是近 利,有如和尚打鐘,毫無遠見,面對北方兩大強鄰-女真族之金國及蒙古人之汗國,靠割地賠錢送禮來苟延殘喘,當時金國南侵,道理也是差不多,打不過蒙古唯有 南下欺負宋朝上下那群酒襄飯袋,結果蒙古鐵騎,還是吞金減宋,正如六國合縱,也只能阻嚇強秦不敢貿然出兵吞併,一旦自相殘殺,又如何能不被逐一消滅。

看最低工資辯論,仿如看宋朝歷史重演,如果不是財團大企壟斷產品市場 (product market) 及生產要素市場 (factor market),工資水平在自由市場下,又如何會屢創新低,由於法例政策傾斜,中小企在產品市場已鬥不過財團大企,在勞動力市場 (labour market),向來亦只能隨跟跟大企出價僱用剩餘勞動力,早已捉襟見肘,堅持製訂有效最低工資(即高於現行市場水平)之正義之士,面對中小企質詢,即以 文章開首之道理回應;如果中小企能向業主施壓即獲減租,早已付諸實行,毋須待最低工資出爐之後,正如南北宋當年如有能力北逐胡虜千里之外,又何用金人催 促。

詖辭必有所敝 潛台辭試釋(註)

聽同坐一條船的譬喻,更是比擬不倫,那有殺死船長便能解決船上供應不足問題的道理;不打敵人卻向盟友攻擊來為自己解圍,比孫子圍魏救趙之戰略更神奇;不正 本清源,誰取而代之當中小企老闆還是面對同一老問題,逃不過裁員倒閉之結果。那麼在公開言論之背後,必有不能宣之於口的邏輯或潛台詞,且讓老樸在此嘗試推 敲拆解其意圖。

  1. 中小企生死何足道哉,最低工資只為對付財團大企,正如歷史上不少戰爭,為對抗外敵入侵,寧可堅壁清野,將一切帶不走的物資燒光或淹沒以免資敵(如日本侵華時炸黃河河堤阻日軍進侵),在退敵的大前提下傷及無辜,在所難免,犧牲中小企之小我,乃為成全對抗財團大企之大我。

  2. 中小企結業,物業空置增加,租金下調,倖存者便能得益,一將功成萬骨枯,唯有犧牲多壯志,敢教地產換新天,中小企不成仁,打大地產商之戰又如何成功,中小企存亡一如前述,小事一樁。

  3. 汏弱留強,天經地義,如果中小企經濟效益不及大企,管他什麼原因,總之是死不足惜,免得浪費地球資源,發創業夢又豈是隨隨便便普通人可以擁有的權利。

  4. 政府不會見死不救,中小企垂死掙扎,必向政府施壓,最低工資倡議者責任只是訂下道德目標,如何達標又減少對中小企傷害是行政官員的責任。

  5. 什麼道德理由都是煙幕,唯恐天下不亂才是主因,還要越亂越好,不是小亂,而是大亂,至於真正目的,當然不是滿足以上四點有關道德,經濟或民生的訴求。

除了第五點,由於原因不明且可能涉及政治目的,老樸不予置評,一至四點多少以道德經濟民生為大前提,只是緩急先後及輕重有可爭議之處,還可一談。

註:

「詖辭知其所蔽,淫 辭知其所陷,邪 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語出《孟子公 孫醜上》,意即偏於一邊的言辭,就知道他的心有所蒙蔽;過分放蕩的言辭,就知道他的心有所陷溺;邪僻不正的言辭,就知道他的心有所背離;躲躲閃閃的言辭,就知道他的心有所理屈。




-30/7/2010

犧牲中小企之小我 成全財團大企進化

第一點所用方法,似是化療治癌,殺死癌細胞之同時亦殺死健康細胞,原始得很,現時醫療已倡議用標靶藥,既然知道問題出自高地價及市場壟斷,冤有頭、債有主,為什麼不對症下藥?不改變土地政策及遏止勞動市場的壟斷?卻用這個瞎辦法亂打一通,大 企業可以進一步機械化及將工序轉移至低成本地區,以飲食業為例,集團式經營的中西式食肆都在內地設有食品生產工場,本地加工的工序一直減少及變得更機械 化,中少企卻只能硬哽最低工資,成本推高後,邊際企業 (marginal firm) 唯有結業,少了中小企吸收生產效率較低之勞動力,低技術人士失業率增加,結果大企業在產品及勞動市場的壟斷程度更高,成本更易轉嫁消費者;在外國沒有近在 咫尺的低成本區及世界至高之地價,最低工資對中小企及低生產力勞工傷害不如本地那麼大,只要參考東西德合併後原東德勞工對西德勞工市場之影響,便明白融合 兩個發展程度相差太遠的經濟對勞工是弊多利少,見一些支持立例者一派胸有成竹的模樣,以為某些行業不能轉移生產地,反問質詢者如何將縮減大廈管理員人手, 其實在太天真太簡單的是他們,在外國一個包含多座多層住宅大廈及花園的屋苑,可以只有一個屋苑經理,一切查詢只有電話錄音留言,保安全交由閉路電視負責而 無人手監視,事故出現才翻查錄像,清潔、園藝及維修全仗外判,一般日常問題全賴住戶自律合作;屆時本地大廈管理朝這個方式「進化」,難道又勞煩尊貴議員立 法限定物業管理員法定數目強迫僱用不成?那些較為破舊的屋苑,不容易增加管理費,如何強制執行?

市場壟斷不去 最低工資效用有限

第二點之邏輯是等同以法制力量提高低層勞工議價能力,令其凌駕於業主及大集團的市場壟斷力之上,以經濟學術語而言,是令其價格出現下限,在最低工資水平呈 現向下剛性 (downward regidity),由於是基於法制而非市場力量決定,價格下限無法改變在此水平以上之價格彈性系數,在最低工資水平以上還是彈性供應(elastic supply),如果在這水平供求差額 (excessive supply)過大,更等同出現完全彈性之勞動力供應 (perfect elastic supply) (註1)。至於間接迫企業向業主要求降低租金,這是想當然而無深入研究物業市場現況的天真念頭,本地商用物業市場,位置較佳的都掌握在大財團手中,物業公 司深謀遠慮,商業單位,早在發展物業時,都留作投資出租用途,更可藉業權份數操控物業管理公司的聘任,令物業長期成為下金蛋的鵝;本來公共屋村商場可稍作 平衡零售物業市場租值之用,惟當日論證過程受某些假自由市場經濟論者操縱,平白令政府失去一件能調節物業壟斷市場的巧妙且有效之工具,在多頭壟斷市場 (oligopolistic market) (註2) 中加入一個強大以私利極大化為目的之競爭者 (powerful profit maximizing oligopolist),仍是一個多頭壟斷的市場而非完全競爭市場,對改善多頭壟斷市場在社會資源分配的缺陷毫無幫助;物業市場更有一個不容忽視的位置 因素 (location factor),位置令每一物業都有獨特性,不易取代,物業經紀常掛在口邊是 "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亦愛以「獨一無二之物業」 ( prime property)為宣傳口號,物業市場壟斷程度因而更高。

多得那些自由經濟桂冠的頒發者及不斷聲稱香港為自由經濟體系 (Free Market Economy) 的學者和評論員,令那些自信懂得經濟學的「有識之士」奢言「多勞多得」及「用者自付」外,動輒要求政府退出市場,至惡果呈現後引致另一群正義之士 (甚至是同一伙人)為弱勢社群起而要求政府再次介入,如果本地經濟確是貨真價實的自由競爭市場,政府退出市場還說得通,其實只要稍有常識的升斗市民和中小 企東主都能肯定告訴那些學究們,他們的生活及經營得到的實際經驗說明香港大部份行業都被壟斷;日常起居飲食,處處離不開壟斷商,地產不在話下,在零售商品 和服務層面,交通、運輸、超市、便利店、黃金首飾、電器連鎖店等小數供應商已佔有壓倒性之市場主導地位及份額,在貿易及批發層面,對現時零售商品背後供應 鏈稍 (supply chain) 有認識都知到來來去去也是那幾家大行。

在傳統經濟學教科書中有關多頭壟斷的理論,除 “dominant firm theory” 適用的情況外,其餘的 ”Cournot-Nash model”, “Bertrand model”, 和 “kinked demand curve model” (註3),都推論這類市場是難以預測結果的市場,不容易達到一個穩定或可預見的圴衡狀態,正如人類歷史不斷重覆,但方式或細節上卻不盡相同;表面上個別供 應商意圖以減價擴大市場份額的行動,都會觸發一場減價戰 (price war),最終消費者獲益,不會出現像獨佔壟斷 (Monopoly) 那樣的社會資源耗損。但現實經濟中,消費者望穿秋水,多頭壟斷之價格戰卻難得一見。老樸無意低貶學術理論,在獨佔壟斷及完全競爭 (perfect competition) 兩端,獨佔商處於完全控制的位置,完全競爭市場之參與者則沒有具意義或可偵測的影響力 (significant or perceivable influence),皆可率性而為,依新古典學派所言,是邊際效益極大化 (maximization of marginal benefit) ,行為模式較容易預測,但多頭壟斷涉及有限數目之供應商互相博奕之行為,卻令人難以捉摸,雖然納殊 (John Nash, 1994諾貝爾經濟獎得獎人,電影《A Beautiful Mind》便以其人其事為題材) 之博奕論似乎提供一個可資解釋的理論架構(註4),但距離能推演出完滿均衡的結果仍遠,至於生產要素市場之多頭壟斷情況 (Oligopsony),更未見成型之理論。多頭壟斷市場存在形式,既可以是有成文協定如 ”OPEC ”,也可以是不成文協定的卡脫爾 (Cartel) , 可以是政府發牌確認的行會 (Guild) 合法地釐定的價格協議 (price agreement) ,也可以是業內人士互相參考得出之公價。以本地各行各業之多頭壟斷為例,都是悶聲發大財,幾曾爆發減價戰讓大眾得益。即使沒有正式的價格協議 (price agreement),甚至法例嚴禁市場串通密謀造價行為 (collusion),各多頭壟斷商都在漫長經營過程中達至一個不言而喻的密契,除非有特發因素導至某一壟斷商自覺有必勝把握,又或某一壟斷商突然倒閉 令其他競爭對手乘機爭奪市場份額,才會觸發價格戰。

希望中小企倒閉導致空置率上升來打擊物業租值是徹頭徹尾的餿主意,回看上一回做成租金水平下降的因素是沙士爆發,除實質的企業倒閉外,還有悲觀的預期 (pessimistic expectation),無人能預計災情終止的時間,業主在恐慌 (panic)下以減租來紓緩不景氣氛,但在多年來的傾斜政策及法制下,不要說大地產商,就算是擁有十個八個物業的業主,也有足夠實力屯積居奇,寧可長期 空置其中一二個物業來抬價而不願意降價出租,在領匯未上市前私人商舖物業投資者仍有顧忌,現時已全無後顧之憂,在升市週期中更沒有人那麼傻去發動減價戰, 對大業主及大企業而言,也是驅逐中小企離場的大好時機;要中小企倒閉至有如一個小型衰退,即使租金可能下跌,亦傷亡枕席,得益者亦非中小企而是財團經營之 商號。

註:

1. 可參考前文 <善心行惡話最低工資 1> 或以下網頁: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nopsony
2. http://www.businessbookmall.com/Economics_28_Wage_Determination.htm
3. http://www.associatedcontent.com/article/270103/the_economics_behind_minimum_wage_laws.html 

2. 維基百科及部份書本譯作「寡頭壟斷」,惟寡者一也,所以皇帝自稱寡人,以天下只有國君一人,婦人喪夫曰寡婦,一人無伴之意也,故「寡」與希獵文”oligoi”原意多於一之意義不同

3. <http://en.wikipedia.org/wiki/Oligopoly>

4. John Nash 其人其事可參考下列網頁

<http://en.wikipedia.org/wiki/Game_theory>

<http://en.wikipedia.org/wiki/Nash_equilibrium>

<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economics/laureates/1994/nash-lecture.pdf>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hn_Forbes_Nash,_Jr.>



-3/8/2010

制度性不公致汰強留弱

第三點所謂汰弱留強,不如說是跟紅頂白,以表面所見而非深入探討推斷得出的妄語,在現行營商環境下中小企鬥不過大企,並非純經濟因素, 例如現時零售業中服裝鞋履仍有極高比例之個體經營戶,是因為依國際慣例時裝設計仍未受版權保護,一旦版權法例推展至服裝衣履設計上,在濫訟索償等的威嚇 下,中小型之個體戶亦無法生存;最低工資還未出爐,勞工條例及強積金早已令大部份這類零售商戶回歸家庭作業,最低工資不過是令部份仍有僱員之商戶裁掉最後 之員工;不少法例只求一視同仁打擊不當商人,卻無任何制裁濫用法例作為訛 詐、行駛消費者霸權(即港人所謂有錢大哂)及消滅競爭對手之反制機制,法律表面公平,在龐大訟費及複雜繁瑣之調查訴訟過程威嚇下,中小企根本無力招架;入 行門檻提高是另一類不公平競爭,在牌照制度 (license system) 不斷擴展至近乎滴水不漏地涵蓋各行各業後,中小企愈來愈難進入某些行業;以 一個小食牌之申請為例,除時間外,要符合衛生、建築和消防的法例要求,箇中竅門,不是一般建築承辦商能應付,有特殊知識和關係之顧問公司或特許經營應商運 而生,大發「知識財」,創業起動資本 (initial capital) 大增,更可能白忙一頓和白花了好一筆資金才發覺無法取得牌照;舊式設計的的商場,除非是靠外牆能裝設不違反環保、噪音、公安、建築及衛生等條例之進出風 口,一般商舖都難以達到申請牌照之通風要求,地產代理亦未必知情,小食肆唯有硬著頭皮偷偷違例經營,罰款當作成本,究竟是實際上所有類型之食肆都有此須求 還是法例不夠清晰或欠缺彈性,以少做少錯的行政陋習而言,根本無人願意承擔責任提出檢討改革,反而更予以強化作為免責機制,這 類法制上之貧富小大不公現象,說明中小企並非敗在經營效率而是敗於非經濟範疇之不公平競爭;多年來,支援中小企之口號叫得響亮,但如何付諸實行,於法制層 面上簡化及加速審批牌照程序,在實際需要和彈性通融兩方面加以優化達至較理想之平衡,卻不見有實際行動,管制卻愈來愈繁多複雜,偏向寧枉無縱,中小企創業 守業皆困難重重。假 如蘋果電腦和微軟這類在後院車房創辦的小企業今天才在本地這類環境創業,遠在壯大成長前,不被大企業用種種法制容許之不對稱競爭手段打垮,也會被各式各樣 之法例拖垮,老一輩成功人士當年的成功模式,根本無法套用或複製,不談也吧,但偏偏還有人喋喋不休以此向八十後及九十後說教及批評他們沒有創業精神,能不 招惹更大反感才怪。


-11/8/2010

大企得食 小企當災

第四點的念頭確近似圍魏救趙,但中小企是被當成可以消耗的人質而非盟友,這當然不好說出來,惟機關算盡太聰明,沒想想「皮之不存、毛將 焉附」,以現時仍有約半數勞動人口服務於中小企,如果最低高資按西方國家以薪金中位數約一半至六成,估計失業率可能增加幾個百分點,但如定於較高水平達七 成至八成,按常態分佈估計受影響人數,對中小企而言是大災難,以平均每月薪金少於七千元工作人口達24%,如其中一半受僱於中小企,而中小企中大部份已屬 邊際企業,受害僱員達一成或以上。稍懂經濟學的都曉得邊際效益分析,中小企東主未必懂得這些辭彙,但直覺及經驗會告訴他們計算每個僱員能為他們帶來的額外 營業利潤是否足以抵消薪酬開支,如果額外僱員之額外毛利大於額外薪酬,便有僱用額外員工的動機,如果僱員及僱主議價能力處於對稱在正常的均衡狀中,薪酬便 等如勞動力之邊際效益,以現時經濟結構而言,財團大企的小僱員因議價力低於 僱主,故薪酬被壓低於生產效益,最低工資迫使僱主調高部份工人薪酬或改變員工組合,邊際生產力低於最低工資者被解僱,由於議價能力不對稱情況未變,高於最 低薪酬水平之員工仍未能按自由市場原則訂定工資水平,換言之勞動剩餘價值被奪(受剝削?)情況不變。但中小企僱主跟僱員議價能力相稱,不存在低估薪酬的問 題,一刀切的最低工資便等如以法律強制要求僱主以本身勞動及資本回報津貼僱員,如何能言公義,只怕屆時中小僱主亦有心無力,不收縮業務成單 幹戶便以無償家庭員工頂替,不可能的話唯有結業止蝕,僱員為免失業,最後甚至亦成為真正之自僱人士自行經營,如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或虧本時,又是否可以如專 利事業般立法保障最低利潤?但不足之數難道由庫房補貼不成?正如統計學上自願失業(voluntary unemployment)不算進失業勞工中之同一道理,低收入或虧蝕之自僱人士(self-employed)不算低收入僱員(employee),屆 時數字顯示低層勞工都享有最低工資,推動者都頂戴著為生民請命的光環,這類統計數字以外的事實,誰會管它。


形式公義 樂此不疲

一位英國法官在一宗案例中寫下一段廣為論者引用之判詞,說單是 履行公義仍未足夠,更要予以彰顯讓世人得見(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 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cCarthy ([1924] 1 KB 256, [1923] All ER 233)) (註1),可惜後人卻本末倒置,只求彰顯公義,結果形式主義猖獗,表面功夫做足,實質是否公義,反屬其次,當中有多少是太傻太天真,有多少是精心計算,誰 也說不定;前者自信替天行動,後者自信能操縱他人心智,訴諸「人在做、天在看」之類的氣話對這兩類人沒有效,不如讓更多人擦亮眼睛,認清事物本質。

對最低工資不以為然,並非老樸以為現今低層勞工工資都合理公義,也不是如某些有識之士般將自由市場之死歸咎最低工資,自由市場早在財團大企業在大部份行業 中取得壟斷地位時已被破壞,工資是否合理是基於訂立時之立約雙方是否處於對等地位,一刀切的最低工資解決不了最低工資水平以上勞工工資被壟斷商壓低之不公 義問題,卻破壞了原來中小企僱主與僱員權力對等按市場勞勳價值訂立工資的公平機制,製造了新的不公義。

理論上自由市場的均衡狀態較接近所謂巴列圖均衡狀態(Pareto Optimality),市場參與者都無法獨力影響市場之均衡價格和數量,社會資源分配的效率最高。以今日人類之能耐及智慧,相信仍難真正完全實現;戰後 初期之二三十年光景,香港或曾有過極接近理論上之完全自由競爭市場,但如今只有太傻太天真的人才會真心相信自由經濟仍然存在,稍微讀過經濟學初階的都該知 道什麼是自由市場的充分且必要條件,單看市佔率 (market share) 而不看其他的影響力已知壟斷無所不在。如現實中無可避免出現足以左右市場之壟斷商,唯有在建制中提供平衡不對等權力之機制,以便盡量貼近完全競爭之均衡 點,否則經濟上分配之不公便演化成政治之抗爭。正如孔子深知大同之治於人類而言,有力「未之逮也」的無奈,故除託古明志外,終其一生,只是退而求其次,求 得小康之治便於願已足,宣揚「克己復禮」以成就仁愛公義之社會,「克己」是發自內心之道德規範,「復禮」是外在之道德規範,作用正是平衡不對等之權力或不 受約束的欲念,壟斷者克己,自然不致竭澤而漁,可是西方重法治,建制中不設制衡,便無礙合法之貪婪欲念,所以隧道車費,商場租金,供方都恃壟斷能力只求利 潤極大化而不考慮社會資源的損耗,即使以西方自由經濟管理哲學而言,供方雖無社會責任,制度設計者及守護者亦責無旁貸,設計制度時並未想及平衡雙方的議價 能力,便必然導致利益向議價能力較高之一方傾斜,經濟體制解決不了的問題,最終唯有以政治手段解決。所以最低工資,表面上是經濟措施,實際政治成分居多, 推動者不過以其作為一個抗爭之成果,那是西方政治制度的副產品,可是真正成效存疑,財團大企,略作調整,便能在最低工資水平上,繼續合法地攫取勞工之剩餘 價值,中小企則失去調節勞動力及勞動成本之工具。

社保營商混作一談

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作為社會保障 (social security) 依據完全合理,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作為最低工資依據的理念是將社保責任跟工資綑綁在一起,在奉行社會主義、企業皆屬國營之地區也可算是理所當然(因為 國企或人民公舍包辦員工或社員及家人之生老病死),但在按勞取酬之市場經濟便屬歪理;經過多年來之實踐後;已證明各取所需的社會主義經濟無 法釋放生產力而導致共貧現象,開放改革前內地之國企、人民公社及七級工資運作模式便提供大量資料可供參考;中央經濟中之經濟管理機關猶如一家超級壟斷商, 經濟行為跟壟斷商相似,社會資源無法有效分配,亦無法刺激勞動個體生產積極性,即使履行社保責任,生產力追不上需求,最終還是面對國民經濟破產的危機。

在市場經濟中,壟斷商以壟斷能力訂出工資水平還算是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要幫助因議價能力不對稱被剝奪部份勞動剩餘價值之勞工,只能從提升勞工議價能力著 手,才能因應不同行業之特定狀況各自尋找出接近合理之工資水平,而非一個不依據勞動產值製訂出來且涵蓋不同行業的工資水平,因為違反經濟規律,對經濟管理 破壞更大,道德上亦不見得公義,如果勞動產值低於最低工資,對支付工資的僱主如何談得上公義,如果實收工資己高於最低水平,無論是否屬公平市場價值,根本 毫無實質意義和作用,所以最低工資,即使訂在任何水平都出現同樣先天缺陷,以 脫離客觀經濟規律之抽像公義概念作為工資決定之理據,更出現外勞家傭亦該納入保障之推論,否則無法自圓其說,完全忽視外勞家傭所收取工資已高於其本土同類 工種工資極多,甚至高於單憑自由市場且議價能力對等時達致之價格,再提高外勞工資,除非原意是寓禁於徵,意在驅逐外勞;現實中,除因極小數無良僱主而出現 不愉快事件外,外庸都近乎衣錦還鄉,建屋買田,以致供過於求,欲求來港工作而苦無機會者無數,這種求之不得的剝削能算是那一種剝削,至於離鄉別井之悲傷,責不在本地僱主。依同一道理,低於本地生產成本之入口資源皆應視作對來源地之剝削,毫不公義,那何不否定國際貿易之絕對及相對優勢論點,停止一切國際貿易。

生產力低的勞工,如僱員僱主兩廂情願且彼此議價能力相若,按產 值訂出之工資便是合理且公平之工資,低於維持基本生活所需金額又有何不公義之處,補貼幫助那些努力工作所得之公平回報仍不足養家的人仕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應是屬於社保之一個功能,將企業社會責任擴大至補貼產值低於最低工資員工是錯誤理解企業道德的範疇,導致社會資源之錯配,有財力之僱主不如 名正言順將金錢透過捐贈幫助有需要人士;將無操控市場能力之中小企與富可敵國之財團大企混為一談,同等對待,是抬舉了那些跟員工並肩拼摶的小商人,對他們 來說是經營中不能承受之重擔,這正正是中小企如今之處境;自命站在道德高地之正義之士,不過是劫小富或中產以濟貧,加速 M 型社會的形成。

註:

1. 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cCarthy ([1924] 1 KB 256, [1923] All ER 233) is a leading English case on the impartiality and recusal of judges. It is famous for its precedence in establishing the principle that the mere appearance of bias is sufficient to overturn a judicial decision. It also brought into common parlance the oft-quoted aphorism "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

Sour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R_v_Sussex_Justices,_ex_parte_McCarthy >


2. Pareto efficiency, or Pareto optimality, is a concept in economics with applications in engineering and social sciences. The term is named after Vilfredo Pareto, an Italian economist who used the concept in his studies of economic efficiency and income distribution. Informally, Pareto efficient situations are those in which it is impossible to make one person better off without necessarily making someone else worse off.
Given a set of alternative allocations of goods or outcomes for a set of individuals, a change from one allocation to another that makes at least one individual better off without making any other individual worse off is called a "Pareto improvement" or a "Pareto-optimal move". An allocation is defined as "Pareto efficient" or "Pareto optimal" when no further Pareto improvements can be made. Such an allocation is called a "strong Pareto optimum (SPO)" by way of setting it apart from mere "weak Pareto optima" as defined below.
Formally, a (strong/weak) Pareto optimum is a maximal element for the partial order relation of Pareto improvement/strict Pareto improvement: it is an allocation such that no other allocation is "better" in the sense of the order relation.
Pareto efficiency is a minimal notion of efficiency and does not necessarily result in a socially desirable distribution of resources, as it makes no statement about equality or the overall well-being of a society.

Source: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reto_efficiency >





- 完 -



小傳 Biography

有謂差之毫厘,謬以千里,一字之差,常令仙璞君含寃莫白,被誤為 being too simple、太簡單 ,事實上,仙璞君跟 sometimes naive 之賴依芺並無任何朋友或親屬關係,未敢叨光,B2Simple,原名 Back to Simple,返璞歸真之謂也,跟太簡單 being too simple,相距何止以光年計,要知簡簡單單,原是最不簡單。陶令公如非誤墮十丈紅塵,為五斗米折腰卅年,歷盡殊不簡單之官場黑暗,又如何能守拙歸田 園,成為一代大田園詩人,留下不朽名作,故極高明,然後致中庸,忍屈辱,始可降大任。先難後易,方能舉重若輕,先繁後簡,乃識返樸歸真。簡約主義,精粹盡 在一約字,約者,去蕪存菁之謂也,正如王國維所言,為學或人生之四境,先是孤單上路,望盡天涯路,繼而尋尋覓覓,衣帶漸寬而不悔,方能猛然頓悟畢生追求目 標所在之處。那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人卻在,燈火欄柵處之境界,又豈可與隨隨便便,懶得取捨抉擇,便自以為深得簡約主義真諦者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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