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篇起題說先寫點有關知產的,總是下不了筆,不明白那些不是搞科技的,卻老是拿我們同行的研究來大造文章、特別愛搞專利,實際上,真正做科研的,都明白世
上數以百億人中,有人跟我做同一個項目的研究,沒有什麼希奇古怪,就像比賽有冠、亞、季軍,總不會我跑出了,其他的參賽者便是非法,根據現在的專利法,誰
最早將他的想法登記,誰便可將地球上全人類腦袋中的相同想法定為非法,結果平平無奇的什麼一下點擊完成網上交易也可成為專利,如果不是因為犯了眾怒,不敢
認真執行,程式編寫員便要將完成交易點擊數增加最少一次,
開源碼運動的組織,便就這一個案例,呼龥全球資科業起來反對容許將商業方法(business
method)登記專利。歐洲另外一個"no
patent movement" 更索性鼓吹取消專利權製度,持相同理念的各界人士,
亦反對將版權保障年期由五十年加長到七十五年,認為原來的版權法在保障原作者權利和促進知識傳播發展方面,已達到一個較為合理的平衡。
1.
http://www.gnu.org/philosophy/amazon.html
2.
http://www.oreilly.com/news/patent_archive.html
3.
http://cse.stanford.edu/class/cs201/projects-99-00/software-patents/amazon.html
4.
http://www.theregister.co.uk/2002/03/08/amazon_settles_1click_patent_dispute/
5.
http://www.oreilly.com/pub/a/oreilly/ask_tim/2000/amazon_patent.html
為富人度身訂造的專利製度
依
小弟愚見,專利製度是為富人服務的製度,一旦申請專利,便要全球申請,否則便等如公開自已的秘密,想想那筆登記費便叫我們這些窮措大死心,倒不如像可口
可樂般將飲品製造方程式鎖在保險庫來得簡單,如果真的有過人之處,別人一時間學也學不來,如果一學即曉,眼見功夫,那專利的批核便太濫了,現時某些國家專
利審批正是如此兒戲。
審批兒戲製造敲詐良機
由
於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各行各業分化各個專門得令行外人仕無法理解的專業,又豈是現在一般官僚架構中來來去去那幾個「通才」可以掌握,結果一些專門鑽專利權
空子的「專才」便可以將一些空泛的主意,利用丨實際未試驗可行或未能生產的「原型」成功登記專利,然後守株待兔,那個生產商「不幸」研發了類似產品而且賺
到錢,便來跟他分身家,最近一宗專利官司便轟動而典型,被控侵犯專利權的生產商嬴了所有的官司,但仍被迫選擇賠償數以億計的金錢,以便早日了結官司,否則
停產的損失可能更大。
Reference:
1.
http://www.msnbc.msn.com/id/11659304/
2.
http://www.news.com/BlackBerry-saved/2100-1047_3-6045880.html
3.
http://www.eweek.com/article2/0,1895,1938262,00.asp
4.
http://www.forbes.com/technology/2005/12/05/rimm-federal-lawsuit-cz_tk_1206rimm.html
文化掠奪等同另類侵畧
另
外一類混水摸魚,是將本來屬於公眾領域知識的知產登記專利,如果是自己國家的文化遺產,還可能有點兒來自本國國民的阻力,但如果是屬於他國的,那便可能求
之不得,名正言順將別國的文化知識私有化。打個譬喻,如果誰人將「本草綱目」、「金匱要畧」或「湯頭歌訣」等譯成英文,再用些生化名詞重新包裝,在西方國
家申請專利,那麼賣涼茶的也要交專利費了。不保留一個事後否決的機製,靠幾個「通才」把關來確保專利申請內容的原創性,在知識爆炸性增長的年代,無論從深
度和廣度來說都不可行,結果便催生了各種各類的專利霸。
Reference:
1.
http://www.progress.org/archive/patent03.htm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ior_art
3.
http://osapa.org/
外觀專利,不予置評
至
於非技術性的所謂外觀設計,對科技人員來說就更無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如果我天生是帥哥,長得跟劉德華一個模樣,是否也是一條侵權罪。但美術設計不是
我的強項,由專業人士討論算了。
技術標準猶如兵家必爭之地
當
初接觸技術標準時,不明白為何電視廣播不像電台廣播般,全世界一個標準,卻要歐洲一個Pal*,美國一個NTSC**,另外一些國家再搞了一個叫什麼
SECAM***的標準,互不兼容,問學商科的總是故作高深,從來不願給一個清楚答案,後來才明白牽涉權利金問題,緊接下來,這些標準之爭,多不勝數,例
如電視錄影的Betamax和VHS之爭,移動電話的GSM和CDMA之爭,光碟的DVD+R及DVD-R之爭等等,除權利金問題外,更可能關係到國家民
族在政治、經濟和科技方面的長遠戰略性發展。高清電視、3G移動電話製式便是最新的戰場。
一
個普通消費者,那會明白一台DVD或MP3錄播放機,成本中便包含不少的編碼解碼程式(Codec)的權利金,而且極多專利及版權陷阱,今年年中德國一個
資科展覽會中,一家極知名的閃存資料晶片商,便因MP3播放機的解碼程式被指控侵權而令整個參展攤位貨品都被抄去作証物,業界驚呼這是將原來屬民事性質的
商業爭抝刑事化,但極易成為打擊商業對手的手段,據小弟理解,MP3屬於開放標準,原來是MPEG編碼中的Layer
3處理音訊的部份,開源軟件中便有著名的LAME Project,能在大部份的平台上對MP3解碼,將開源程式轉為內塑程式Embed
System 按理並非難事,按常理無法想像一家如此知名的資科廠商有公然侵權的意圖。
Note:
*NTSC
(National Television System),
**PAL (Phase Alternation Line)
***SECAM (Sequential Couleur a Memoire)
Refernces: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Open_standard
2. http://www.opensource.org/
3. http://p2pnet.net/story/10740
4. http://ipgeek.blogspot.com/2007/03/sandisk-vs-philips-mp3-litigation-in-uk.html
|
其
實各行各業的生產商甚至國家政府,都認識到開放標準是開放公平競爭的先決條件,一些世界性的組織,都試圖製訂有關行業的公開標準,但某些行業由於存在一廒
獨大的情況,公開標準便名存實亡,例如繪圖印刷作為交換或輸出的檔案格式,一直沿用EPS,近期則開始試用PDF,本身不是業界共同製訂的標準,而是由業
界中的「大哥大大」Adobe 將屬於本身專利的格式開放給業界使用,由於技術有過人之處,其他同類軟件,甚至不收費用的自由軟件也,都樂意提供過濾器
filter 輸入和輸出這兩個格式的檔案,但不知何故,穩定性及可靠性始終難敵原厰產品,而且每一次升級後,便無法向後兼容 Backward
Compatible. 而業界曾製訂的公開標準 SVG(Scalable
Vector Graphic 卻鮮見有人使用。至於另一公開標準格式 ODF
,只是一般辦公室文打印用途,能不能應付印刷色彩和高密度的精密要求,仍未可知。
很多國家的政府,顯然己留意到公開標準的重要性,開始利用行政力量強制製訂和執行軟檔的公開格式,避免
市塲被大軟件商壟斷,中國己頒佈圖文檔格式 UOF
Uniform Office File 的技術標準,政府文件將陸續採用 UOF 取代 Doc 作為全國公文軟檔統一格式,接下來是令UOF
跟ODF 接軌,按照原定計畫,應該不會有太大困難,因為上面所提及到的檔案格式,都採用 XML
(Extended markup language) 作為版面描述的程式語言,開始設計時己是基於 lSO 的標準,然後作一些中文化的必要修訂。
值得業內人士留意的是,Adobe 的 Pdf 及Microsoft 的 OOXML
格式,都被拒絕列入為 ISO 標準,是否避免為單一軟件商作利益輸送和防止市場壟斷, 便不得而知
1. http://www.oasis-open.org/committees/tc_home.php?wg_abbrev=office
2. http://www.w3.org/
(home page of 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3. http://linuxlab.dk/openstandards/
4. http://en.wikipedia.org/wiki/OpenDocument
5. 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form_Office_Format
6. http://www.itbusiness.ca/it/client/en/home/News.asp?id=41588&cid=10
7. http://www.cicc.or.jp/japanese/hyoujyunka/pdf_ppt/04docchina.pdf
格式轉換,毫不簡單
對欠缺技術背景的人士來說,檔案格式不過是延伸檔名的一串字母,對 Mac
機用戶,更是「透明」(transparent), 因為格式資料內置在檔頭 Header
內由四字元組成的編碼內,操作系統掃描檔頭時,便能對照系統內資料庫,自動顯示檔案格式,好處是對用戶非常友善 (user
friendly)
,但如果資料庫欠缺這類檔案的資料,例如沒有安裝開啟這種專屬檔案格式的軟件,便無法識別,用戶亦無法憑延伸檔名去猜測,一般用戶,不懂人手掃描檔頭便有
如老鼠拉龜。故此圍繞著檔案格式的笑話很多,而Mac 機用戶更特別多;例如轉換格式時,竟以為檔案加上延伸檔名就可以。將來有機會另文再談。
對技術支援人員來說,檔案格式的處理,很多時會帶來一肚子氣和萬般寃屈,同事或客戶以為你既然是學資科
的,看見檔名就該知道是什麼和如何開啟,不明白各種
專屬的檔案格式,都需要專屬軟件來開啟,還要版本對應,舊版本開不到新版本還比較容易解釋,新版本開不到舊版本便怎麼樣也說不明白,例如最近便傳言微軟最
新版本的辨公室軟件轉用了 XML
做版面描述的程式語言後,對一些較為舊的版本,己無法開啟,按理就是不能直接開啟,也該提供過濾器,但能否保持原貌,那便極有疑問,因為同一檔案用不同電
腦開啟也走了樣的才是正常現象。
References:
1. http://filext.com/
2. http://www.file-extensions.org/
3.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_extension
4. http://www.geocities.com/format_data_con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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